“三有动物”是根据2000年公布并实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规定而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其中第一批名录里707种鸟类里,有两种常见的麻雀——树麻雀,山麻雀。
走私、非法捕猎、杀害、收购、运输以及出售麻雀,其实就是够得上这个标准的,如果达到20只以上,就涉及到非法狩猎,会触刑。
这是因为,麻雀之所以能被我们看到,是因为它比较适应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反而是山间老林里,麻雀数量还没有城市里那么多。总的来看,麻雀种群数量是需要保护的。尤其是我国有些地方捕猎麻雀成风(主要是为了食用),更需要法律来震慑。
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麻雀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但不是二级保护动物,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之所以现在很多人不知道麻雀是受保护,这主要是源于上世纪50年代末全国掀起一场除四害的运动。
当年把麻雀归类为一害,主要是因为当时粮食产量不足,麻雀在田间又多,误认为麻雀是专门吃粮食的鸟类,所以遭到了百姓的痛恨。随着时代变迁,科技的发展,研究人员专门解剖过麻雀,发现麻雀的胃内并不是以粮食为主要的食料。
麻雀被确定为保护动物,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