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和夏天是鸟类最为活跃的季节,有些爱鸟人士可能就想趁机抓几只回来当宠物养,但是在私设捕鸟装置的同时,可要想清楚后果,因为一不留神就会违法犯罪,有些人可能不以为然,我逮个鸟能犯什么事?但如果这么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5月27号,烟台开发区分局接到报警,有人在夹河湿地公园非法捕鸟。接警后,金桥派出所和食药环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文某架网捕捉的小鸟学名叫棕头鸦雀,民间叫法一般叫黄腾鸟,有些地方也叫黄豆鸟。这种鸟往往成群结队活动,性格活泼、生性好斗,它基本上什么都吃,非常好喂养,并且还认识主人。正因为如此,黄腾鸟成为了一些爱鸟人士的宠物。
民警介绍,黄腾鸟属于国家三有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文某没想到,因为这十几只小鸟,他受到了刑事处罚,将来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而这也是烟台开发区破获的第一起非法狩猎案!随后,民警将这18只黄腾鸟送到野外进行了放生。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还不太明白,“三有野生动物”到底是啥?它和我们耳熟能详的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有什么区别吗?大家都知道,大熊猫、东北虎、金丝猴等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三有野生动物”虽然不属于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但它们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目前,一共有1700多种动物进入了“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名录”,像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刺猬等等,都属于三有野生动物的范畴,三有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一样,同样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非法狩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