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利时牧羊犬的发展过程中,各界专业人士曾对它们的种类及颜色的标准方面都有着不同的意见,发生过数次激烈的讨论。
这里曾经是欧洲最富有的地区之一,也是英格兰和法兰西王国长期争夺的目标,直到比利时1830年革命后,才成为了比利时王国的领土。
它们曾经是非常能干的全能农场犬,被用于畜牧羊群和牛群,拉牛奶车,以及看守农场。战争期间,也被用于在战场上转移伤员和送信。
寻血猎犬,别名圣休伯特猎犬(st.hubert hound),是世界上第一类以嗅觉为证据被法庭所采纳的犬种。
它们起源于比利时,然后11世纪被征服者威廉带到英国,属于古老的自然孕育的品种,而非近代人工杂交繁育的品种,在警界广泛运用。
在美国,近几年寻血猎犬通过嗅觉帮助警察锁定嫌疑人,破案定罪的案件数量,已经超过了最优秀的人类警员。
可以说,它们用自身过硬的本事来证明了自己的地位,使得几乎所有的法庭都认可寻血猎犬追踪结果的证据。
不过也有人说,它们和格罗安达拥有共同的祖先,曾经的主要工作还是牧羊以及当运输队的“小保安”。
人们认为它们的祖先曾经是非常受欢迎的“马车犬”,常常被饲养在马厩中用来捕捉老鼠,控制病虫害。
1870 年代,比利时女王亨利埃塔·玛丽亚(Henrietta Maria)喜欢上了这个品种,并开始在欧洲和国外地区繁育和推广它们。
最终它们发展为红色为主的布鲁塞尔格里芬犬,黑色和棕褐色为主的比利时格里芬犬,以及短毛有面罩的小布瑞班特格里芬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