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12:35分,放学后的童童走楼梯回家,行至6楼楼梯间时,被忽然窜出来的一条柯基犬咬伤,童童受惊吓后从楼梯间狂奔下楼,狗一直追咬童童到4楼楼梯间才停止。童童害怕不已,顺着楼梯间跑到1楼,于12:37分搭乘电梯回到7楼的家中。童童的爸爸第一时间给其清洗伤口、喷药,并立即带童童到医院注射疫苗及检查治疗。
回家后,童童爸爸在本单元业主群内发布童童被狗咬的信息,寻找狗的主人,并报警寻求帮助。经了解,该单元7楼以下1-3楼为商户,4、5、6楼仅601户养了一条柯基犬。但601户住户张楷(化名)和李雨(化名)否认系自己养的小狗咬伤人。为维护童童的合法权益,童童爸爸遂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人赔偿损失。
审理期间,法院往前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因楼梯间没有安装监控设备,遂调取了该时间段电梯间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在童童被咬的两分钟后,张楷、李雨带着一条柯基犬乘坐了电梯,该狗未系绳子,在电梯内狂叫,李雨弯腰进行安抚。同时查明,该柯基犬是朋友暂时寄养在张楷、李雨住处的。
本案中,虽无监控录像证实咬伤童童的柯基犬就是张楷、李雨饲养的柯基犬。但童童放学走楼梯回家,行至6楼被柯基犬追咬,与张楷、李雨带柯基犬乘坐电梯在时间和地点上紧密关联。该二人所带的柯基犬,未系狗绳,情绪狂躁,且当时没有其他的柯基犬出现。故从逻辑及日常生活经验上来看,童童被张楷、李雨所饲养的柯基犬咬伤,具有高度盖然性。张楷、李雨未提供证据证明童童有主动挑逗、追赶情形,童童遭受的伤害,系张楷、李雨未规范饲养动物导致,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服从判决并自动履行完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已日益成为人们提升生活乐趣、追求生活品质的一种方式。人们在享受宠物带来乐趣的同时,更应担负起作为饲养人、管理人“合法饲养、文明饲养”的职责。近年来,因部分饲养者存在“只养不管、违规饲养”等情况,导致犬只伤人事件层出不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宠物咬伤他人是需要赔偿的,并非没有监控视频,就能逃避赔偿责任。本案中,张楷、李雨作为管理人,帮朋友养宠物犬,同样应当遵守动物饲养规定。养宠人士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萌宠”,在携带“萌宠”外出时,应使用犬绳、犬链等工具,尽到管理责任和谨慎看护义务,做到文明养犬、依规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