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红珊 通讯员 董洁 郭刘瑞贤)现如今,乌龟是比较常见的一类家庭宠物,但有些乌龟却不是能够任意买卖和饲养的。近日,唐山两名男子就因在网上非法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苏卡达陆龟和豹纹陆龟而被警方抓获。
7月29日,唐山路南分局环安大队接到线索称,辖区内有人通过网络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得此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办工作,仅5个小时就在其居住地抓获了嫌疑人王某金,其同伙王某愚也于7月30日到环安大队投案自首。根据交代,民警在其家中查扣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各1只。
经审,犯罪嫌疑人王某金、王某愚交代了二人自2018年至今,通过贴吧、微信等渠道非法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事实。目前,上述二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具有观赏性,有人因此进行购买、圈养,一些不法分子将之作为逐利的工具,让不少濒危野生动物面临灭绝的风险,进而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捕杀、买卖、运输、饲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守住法律底线,做到合法饲养宠物。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实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请及时向机关举报。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